三、暴力拆迁案件性质的法律界定问题(二)采用堵门、摆势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可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追究
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没有造成其他人利益受损的,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
老板不给工资是违法,但堵大门阻碍单位的经营秩序,也是违法的。报警处理后,警察到场也会劝说工人离开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权,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派代表与老板协商谈判。 2、向工会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申请劳动仲裁。 5、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