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归于效力待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
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是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举例来说,甲将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擅自将该相机以自己名义出卖给丙并完成了交付,乙
原告一方一般情况下是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被告是出卖人;在少数情况下,原告是标的物的真正权利人,被告是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
1、无权处分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2、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3、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
无权处分合同的处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事后向处
合同法中的无权处分规定是:《合同法》第51条如此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的构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合同法中的无权处分规定是:《合同法》第51条如此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的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