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欠钱后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和车子,还有股票等动产或不动产。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能会被列入全国法院的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后,债务人会被限制高消费。
“民间借贷被告的抗辩方式: 1、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原告的债权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提交相应证据。 3、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民间借贷被起诉时,要积极应诉,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收集相关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应的抗辩,比如首先要看对方是否在诉讼时效期内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已过,应该在答辩状中提出,然后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庭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为了避免借贷双方的矛盾升级,还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调解,从而得到一个对双方都比较好的结果。
“民间非法集资处理方法:1、对于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给付分红或利息的方法,向单位内部职工、亲友等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亏损或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兑付本息引发纠纷的,应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2、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但目前尚能正常经营,基本具有兑付能力的企业,应建议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法律手段监督其尽快清退集资款项。对于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已经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如经综合评估认为尚有复苏可能,应协调金融等有关部门加大帮扶力度,同时引导集资参与人与企业签订分期还款协议,逐步清退集资款项。 3、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但有可能返还集资款项的,可以暂缓刑事立案。对于能够积极筹集资金,并在立案前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兑付集资参与人的,后果不严重的,可以不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或免予刑事处罚。”
“民事抗诉不难,只要符合抗诉的条件就可以提出抗诉。 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房屋买卖后,原有租赁合同如果是依法订立的,继续有效。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另外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警察立案后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侦查,侦查机关确认案件后,开始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寻找犯罪嫌疑人,二是收集一些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现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及所有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且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 3.在审判阶段,法院受理审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般都会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第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或者检察院不上诉、抗诉的,判决生效,十日后交付执行。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口头或者书面提出上诉。 4.实施,已经生效的判决,由执行机关执行。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第二百六十三条还规定了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抢劫罪的基准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具备一些严重情节时,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制执行还可以调解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