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如果有重婚或同居情况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虽然这里的第三者是很不道德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却无法从法律上面对第三者给予惩处。《婚姻法》第四
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需要看嫁妆是在什么时候陪送的以下将结合几个具体的案例,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离婚时嫁妆应当如何处理(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超出这四种情形的法律规定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
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缺席判决。如果是被告不到庭,才会缺席判决。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丈夫外边找小三离婚后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为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财产偿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实际生活中,因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情形并不少见。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
承继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2、确定遗产债务清偿顺序;遗产债务清偿顺序之确立,涉及继承人、遗产债务人及相
1、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1)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