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只要是加盖医院的印章以及专用证明章的病历原件和复印件都可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进行登记,需要双方持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体健康证明和无配偶无血缘关系的相关证明,经审核才能进行登记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因为复印件无法证明其真伪,所以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去社保复印让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其内容是真实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使用。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 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
借条的复印件能作为证据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3、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8条进一步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 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办理很多合法业务。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可以作出很多违法的事情,对身份证的持有人造成很大的风险。 所以,身份证复印件还是妥善保管好,万一有的工作人员疏忽,则可能给失主带来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可以附义务。一般情况下,遗嘱应为原件,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可以附义务吗:遗嘱继承或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有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遗嘱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遗嘱应为原件,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有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