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手续是不可以委托办理。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复婚程序没有亲自到场,是违法的,不具有效力。因此,复婚手续是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必须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提出复婚的申请才行。
复婚后离婚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复婚之前离婚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而且不可以被撤销. 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另作一份书面约定,之前分割的财产,复婚后将作为彼此的个人婚前财产来处理,而在复婚之后本身就是自己的子女,由双方共同来抚养,也没有多大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规定复婚的时间限制,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应通过办理恢复婚姻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婚姻登记的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注销其离婚证,发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关系。 但是,如果之前没有理清财产关系而离婚,现在如果复婚,都属于婚前财产,受再次离婚财产保护。孩子在复婚后,共同抚养,不再执行之前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的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因此,当事人在办理复婚登记的时候无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
父母复婚后,之前一方作为子女直接抚养方,另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 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模式又变成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的状态,原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因为父母复婚而无效。
可以补办离婚证,然后拿补办的离婚证办理复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法》没有规定复婚后不可以再离的,离婚是合法的。离婚的规定和第一次离婚一样,没有特殊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