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单方面离婚具体手续和要求: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3、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一)申请。(二)填写声明书。(三)签名。(四)审核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离婚后再复婚不收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结婚当事人只收取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同时,另据规定:婚姻登记免收手续费用,因此登记结婚不需要钱。各地物价部门必要时要会同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均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复婚夫妻又离婚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以下情形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一方的婚前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领取离婚证的可以复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可以复婚。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和再婚的区别: 1、对象不同。复婚的对象是原来的配偶,再婚的对象不是; 2、定义不同。复婚是离婚的夫妻恢复夫妻关系,再婚是离婚的人再建立夫妻关系。但无论是复婚还是再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效力也并无不同。
夫妻复婚的手续和正常结婚登记程序所需要的手续是一样的,男女双方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复婚之前,双方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此时所有的财产都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看财产的取得时间。如果在婚前取得就是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后取得就是婚后财产。所以以复婚时间为界限。
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