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 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 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即申请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时间: 对事故责任不满的一方,应该自事故认定书或证明书送达之日(一般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必须是书面的,要提交复核申请书,而且只能复核一次。 受理复核申请的部门: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之后,不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还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申请(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复核申请以及案卷材料移交到上一级交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复核一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
行政处罚在很多时候都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于行政处罚的案件的审理一般涉及到的步骤比较繁琐,大家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也都会出现异议的话,需要对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复核审查。 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审查的内容: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一是审查案件是否有管辖职能; 二是审查案件是否属本区域管辖; 三是确认案件是否属本级级别管辖; 四是审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审判、检察、侦查人员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司法机关对于控告人提供的材料不予立案,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3、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4、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复议复核有时间限制,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70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相关规定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理科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
死刑复核的结果:核准执行死刑、事实不清判处死刑有异议,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