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首套最高贷80万,二套最高贷40万; 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7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公布新政策:应届落户天津。 应届生落户天津受理条件: 3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或4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档案材料等; 2、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该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须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落户手续时,须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办理; 4、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此项业务分局事权,材料齐全的,逐级上报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具有境外学历人员申请落户的,不在分局事权范围。
在天津买房是不能落户的,天津哪里的什么样的房子都一样,只能在你积分落户的时候给你加分,而不能让你有一个天津户口。 天津落户的政策有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两种。下面以人才引进落户为例,进行介绍: 1.学历型: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2.资格型: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3.技能型: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4.创业型: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外地人落户天津有两种方式:人才引进,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用时短,而积分落户相对时间较长。 人才引进落户天津的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35到40周岁,本科学历加中级职称,年龄40到45周岁,本科学历加高级职称。办理天津人才引进大概需要1到6个月,申请人准备人才引进落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照片等。提交后由办理落户单位申报,等待下准迁证。准许证下来后,申请人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津有房,申报人才引进落户天津,1个月可以下准迁证,户口直接落到自己房产下。当然,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对房产不是硬性要求,申请人可以将户口落在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单位集体户口,只是落户时间会相对较长。”
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只能缴纳医疗和养老两种保险。缴纳社保可以通过线上缴纳和线下缴纳。 线上缴纳的流程为:征收期限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线下缴纳的具体流程为: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3.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跨年补缴、退后补足医疗年限、调整基数补征集、退休改在职后补缴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
天津公积金离职提取需要员工在离职后住房公积基金封存满半年以上才可以提取,或以偿还房贷等名义提供相关资料来进行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进行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综上所述,你知道天津公积金应该怎么领取了吗!
天津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分别计算这几个就可以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则发给1%。
1、天津工伤保险在职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2、天津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待遇标准: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3、天津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发放标准124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发放标准934元。
1、残疾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为标准;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共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医疗费赔偿金、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