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夏季高温时段定位于每年的六月至九月间,凡在此期间内从事于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才有权利申请并获取高温津贴。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劳动者均可获此待遇,唯有符合特定要求与条件者方可申请并领取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