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但实践中,若是经过其配偶的同意,那么在偿还一方债务的时候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可行的。
夫妻其中一方在犯罪之后,另一方就担心共同财产会被法院没收,但实际上,没收的只是属于被没收一方的财产,不可以没收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对于房产可能会进行拍卖分割。把另一半的钱给夫妻另一方,没收财产仅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3、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4、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5、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属于夫妻的共有房产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为主,法院判决为辅。夫妻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基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房产。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产。
确实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是可以执行夫妻共有房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判定主要基于房产的取得时间和资金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取得,且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