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所得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被拆迁的房屋的权属情况及房屋拆迁时是否因婚姻关系带来增值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而言,首先需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夫妻财产制来判断:如果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由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的财产都比较好确定;如果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那就需要根据财产的状况来判断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1、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夫妻通过协议书等书面形式进行分割。若协议不成的,可据此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按揭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公婆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改房也称为已购公是不是有住房,它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是不是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妻共同财产。因夫妻离婚而涉及房改房屋的归属时,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是不是有财产,双方都是不是有权分得该房,不能因一方参加了某一方单位的房改为由,限制另一方对该房屋的请求权。
婚后受赠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夫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又买房的该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将婚前的个人房产买了之后,将卖房所得款全款购买房子,或者又加上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子,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他人一般是无效的,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