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看父母买房是否明确指定赠与给谁或者把房屋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是父母指定该房屋只赠与一方,或在做房屋产权登记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少分财产。 在离婚分割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还可以按规定,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比赛奖金在无其他约定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情况下,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实施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必须提起诉讼。申请人提起诉讼,可以请求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再次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