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建议具体找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