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遵循的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有利生产与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在这之前,夫妻债权债务混同,跟普通的混同是一样的。混同是一种事实,无须有任何意思表示即发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下几项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仅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
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结婚后的所得即为夫妻共有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赔偿。如果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