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本身明确规定了婚姻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
夫妻离婚房产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证:1、当事人要准备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这几种资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
在法院实际判决中,两个子女抚养很多情况下是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
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再婚婚前财产做专门规定,再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和初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三、哪些属于婚前财产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
(一)夫妻异地分居的认定: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在确认对外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基础上,再确认该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在具体
(一)、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