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夫妻分居离婚的法定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结婚后农村自建房也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不一定是夫妻两个人出资修建的房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 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的情况,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夫妻财产继承顺序中父母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认定为共同债务,财产保全会冻结夫妻的银行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是要符合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才可以,如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归男方可以,前提是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是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离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