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中,会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虑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三是因
办离婚手续,不可以在外地办,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
孩子没有法定的权利参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参与关键看夫妻双方的协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如果是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
一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共同债务的规定: 1、抚养子女,赡养劳动所负的债务; 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即关于婚姻关系的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有关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其所需手续如下: 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