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惩罚性借条不属于有效债务。 债的发生依据必须是真实的,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自愿协商议定的,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以同等数量和同一种类的货币归还,并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给付的一种协议。
夫妻预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有效的。 所谓预立,就是夫妻在感情较好的时候,就已经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先行拟定了相关的书面协议。只要夫妻预立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权益,其他方面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财产分割就应该按照夫妻之前拟定的协议来处理。
夫妻一方,有权处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来说,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购房人是否系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尽了合理审查义务,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只能向卖房一方追偿。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与卖房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是第三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另一方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进而追回房屋。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所以婚前个人名义的债务一般不做共同债务认定。不会转化为共同债务。 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 ”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从法律上看,女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贴补娘家人损害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权。婚后的收入在没有夫妻双方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均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擅自使用。如果女方家确实很困难需要帮助,也要和男方商量。否则万一男方发现,他能说你私自转移财产,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男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女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具体怎么分割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出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
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并不是自动离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