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夫妻离婚诉讼期间陪嫁品可能能要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孩子一个月大,夫妻离婚孩子归女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分割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算共同财产,但是加名字的一方虽然有产权份额,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 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 夫妻为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进行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
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 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私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
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