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座星系与地球隔着数千光年遥远的距离,即使以人类现在的科技水平来看,也无法飞越如此巨大的空间距离。 同样道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的员工来说,或许离真正理解法律专业名词还相差甚远。 但我们也应该知道,如何在面对一些熟悉却又陌生的词语时,找到适当的方式去理解它,以便更好地参与到工作和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人事管理上。 现在让我们来学习这些专业词汇,希望能帮你解开心中的疑惑。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公司决定结束与员工的雇佣关系之际,必须在终止日的15个工作日内,派遣合适的人员前往各失业保险缴纳地区的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报备手续。 其次,社会保险局对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超过一年后且具备领取条件者,方
在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月数与缴纳年限成比例,具体如下: 1、缴纳失业金的年限在1年到5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12个月; 2、缴纳失业金的年限在5年到10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18个月; 3、缴纳失业金的年限超过十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24个月。
丢失失业证后是能够补办的。需要补办的劳动者应由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遗失的,劳动者应持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失业金是按月领取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当事人丢失失业证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二寸证件照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办。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培训。
《失业证》是对各类学校毕业生等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发放的失业证明,从单位出来失业职工不再发放《失业证》,而是在其持有的《就业证》上作失业记载。《就业证》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如果原单位没有办理《就业证》,本人可以在劳动保障部门补办。
领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缴纳职工社保,但是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过也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会有时间限制,不能一直领取。如果找到工作之后,由新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保,则无法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