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失信法律规定的其中一条,就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是否表示已经列为失信人员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是否表示已经列为失信人员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建议尽快与对方联系,协商还款方式。如果被起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正常生活。
向公安派出所提供相应手续,可以查公民违法、犯罪,以及曾经有过报警纠纷的记录,公民“失信行为”看看有没有失信记录,除非办案需要。查个人征信、或企查查这类的软件都是不错的渠道。也可以在全国失信人员名单输入名字和身份证号即可。
失信人要解除,则应当出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情形。
失信人恢复正常有以下两种方法:(1)等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期自动删除,但这种方式很容易再次被法院重要列入名单;(2)通过法院执行判决等行为来删除。
个人失信,可以通过申诉办理;有违法或有严重的不良记录;被他人捡去或者拿去做了不当的事情等。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物主进行详细解答。去当地办证的公安局查询具体情况,申请解除即可。
当事人被纳入失信人的,后果有: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失信人需要查询是否被限制出境的情况,可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查询。限制出境即不准许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吗,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没有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没有完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还没有达到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