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就上述问题达成了协议,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可以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诉讼离婚的,要根据哪一方是否有过错、双方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孩子的年龄和选择与谁生活的意愿等方面综合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房屋还贷并不是判定孩子的归属方的因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若女方霸占财产不予分割,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实行强制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女方怀孕起诉离婚的程序: 1、提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立案。 3、调解。 4、法院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离婚后抚养费女方不付: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女方不给抚养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起诉离婚没有充分证据的话也可能败诉,女方起诉到法院,应该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否则法院很可能一审不支持离婚,这样女方败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可以和对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五、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有以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不论哪一方至法院起诉离婚的,都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请求。 对于财产分割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