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给探视权,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协助履行探视权,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女方带孩子再婚改姓流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
离婚女方净身出户也要给抚养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不影响子女抚养费的给付。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
不孕不育可能导致感情破裂离婚,但不能作为男方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 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
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产褥,哺乳,或产后一年内提出离婚,连流产后都不能提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法律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只需要根据规定搜集即可。 例如以下几个方面: 1、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酗酒打骂等行为; 2、有虐待行为的,经常对子女进行暴打等行为; 3、有不让孩子受教育的相关行为; 4、经济水平实在无法支撑抚养子女义务的等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离婚后女方可以不要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