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超过14周岁,双方自愿同居,不涉及犯罪,不属于警察的职权范围
孩子父母可以协商决定的。若吸母乳影响孩子智力的,可以改喝奶粉的。
性骚扰一定是犯法行为,而且过了十四周岁,顶多是从轻。看那个女孩追究到什么程度了。
与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
只要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无论是否自愿,男方都构成强奸罪。根据最高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的规定:行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与满16周岁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应根据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欲为目的,用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与满16周岁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应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