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死刑缓期执行也属于死刑的一种,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死刑是有限制对象的同,而怀孕的妇女是不适用死刑的,所以对怀孕的妇女是不能判处死缓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
拐卖妇女罪取保候审的办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具体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
妇女遇到家庭暴力保护自己的方法: 第一、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第二、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有以下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
拐卖妇女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
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认定: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