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