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有补助或补贴,但不享有工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 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问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答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小区的入住率大于一半即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假如入住率大于3成小于一半,那么必须要等物业费交满5年才能够成立。 2、确保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之后,可让5名或以上的业主一起去小区本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业委会建立的申请,一般情况下街道办事处都会给出回复,并且辅助业主成立准备小组。 3、准备小组建成后,物业公司需在15天之内把业主的名单材料交到办事处,再让办事处将资料交给准备小组,小组的人员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写好业主公约一类的规章程序,然后在小区公示。 4、接下来筹备小组需要推荐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再将候选人的资料、业主大会的步骤、选举的途径等等资料交到办事处来申请召开业主大会。 5、然后再通知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和所有的业主进行投票,最后将投票公示,之后带着有关的资料去房地产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最后带着备案证明去派出所拿到印章即可。
业主委员会成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委员会的最高领导职务一般是主席、主任、书记或委员长等。由委员组成的结构一般有政党、团体、机关、学校中的集体领导组织,机关、团体、学校等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而设立的专门组织,政党、团体、机关、军事集体领导和组织等。由委员组成的结构: 1.政党、团体、机关、学校中的集体领导组织(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校务委员会)。 2.机关、团体、学校等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而设立的专门组织(如:招生委员会,伙食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 (特别补充综上所述太片面以及简单) 3.政党、团体、机关、军事集体领导和组织:如: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特例: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 。
两者对公司的运营的影响力不同,董事会对公司的影响更大。对公司来说,设立董事会是必须的,再小的公司也得有执行董事。而管理委员会是可设可不设的,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委员根据委员会职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中央委员为例:中央委员,是由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出,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本身不是具体职务,因此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但是中央委员通常都兼有具体的党政职务,一般能当选中央委员的至少是副省部级以上的领导人,都有相当高的(副省部级以上)行政级别。
仲裁的法定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 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三、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监委委员不是两委成员,他可以监督两委工作执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它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它有利于村级民主监督的健全,有利于乡村治理的完善,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大部分地区的监委会成员的选定也按照此项回避制度实施。
仲裁委员会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当事人可以持仲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我国的人民调解活动,具有历史传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就曾普遍建立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这对于减少人民讼累,增强人民团结,促进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