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一般是不算共同财产的。但若为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婚后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