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证据一:照片。如果配偶与第三者有比较亲密的照片,这种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 婚外情证据二:录音。能够显示配偶与第三者有亲密关系的谈话录音。 婚外情证据三:录像。配偶与第三者搞婚外情的录像。 婚外情证据四:手机短信。配偶如果有婚外情,可能经常通过短信与第三者联系,这些短信中往往涉及婚外情内容。因此手机短信是证明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婚外情证据五:电子邮件。有些配偶会通过电子邮件与第三者进行联系,因此,电子邮件也是婚外情的证据。
视情况而定。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两种婚外情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其有上述行为,则可以赔偿。
夫妻中的一方发生婚外情之后,另一方如果要去法院起诉,需要取证证明自己的主张。 婚外情取证的内容: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需要的。 离婚时若有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对于财产分割,从法律角度来讲,外遇一方并不一定会少分,但法院会考虑外遇对家庭的影响来酌情分配,同时若有婚外情的证据,无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但实践中这种赔偿不会太多,会结合过错大小,双方经济能务、对家庭及无错方的伤害程度来确定。但若无过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起诉一次就离婚的可能性会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