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以撤销。
被欺骗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一般不能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因胁迫、欺诈等因素而登记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且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法恢复。
若婚姻达成基础为遭受胁迫,则遭胁迫一方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宣告此段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