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
关于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相互间的权利不一样。前者双方间关系按合法夫妻对待,比如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权,而后者则没有继承
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涉嫌重婚罪,但是如果第三者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
1、该项在当事人未更改户口本信息的前提下,不会主动更新(原来是怎么样的,现在还怎么样);2、在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去户口
1、该项在当事人未更改户口本信息的前提下,不会主动更新(原来是怎么样的,现在还怎么样);2、在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去户口
可撤销的婚姻效力是在撤销之前,现存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婚姻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关于配偶之间有继承权的规定也只适用于力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