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一)婚姻登记撤销的条件(1)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
无效婚姻构成要件是: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1、重婚的;2、有禁止结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胁迫是我国可撤销婚姻的唯一的法定事由。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
夫妻之间解除无效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条: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
准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为:1、同居的主体为异性、未婚者。2、双方有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3、双方合意的内容不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切勿需法定公示。4、双方当
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情形,所以,结婚程序不合法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2.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