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收养等与身份有关的协议,应该适用与婚姻、收养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选择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适用。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收养等与身份有关的协议,应该适用与婚姻、收养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选择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表兄妹结婚,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可撤销的事由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彩礼作为各个地区的风俗习惯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但是给付彩礼并不是结婚的前提条件。要不要给彩礼、给多少彩礼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彩礼问题需要尊重男方的意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起诉。
如果婚姻被判定无效,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是否结婚,完全以他们在办理结婚证时表示的意愿为依据。目前在法律上不设婚约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因为现实中残存的包办、买卖婚姻,往往都是由家长代为订婚的。法律上没有设定婚约制度,并不是禁止订立婚约。在结婚前是否先订婚,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家长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代为订立的婚约当属无效,当事人无须受其约束。如果父母或者其他人等代为订婚后,男女当事人经过交往和了解,双方同意结婚,这只能认为是已符合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绝不意味着对他人代订婚约的承认。
民法典规定,婚后一方出轨造成双方感情破裂的,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