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婚姻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一、本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三、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婚姻算是没结婚。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买卖婚姻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律师的相关信息有婚姻律师在婚姻家庭及继承案件中,能代为起草协议、起诉书、代书遗嘱、遗嘱见证、遗嘱执行及遗产监管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自愿签订的婚姻协议违背婚姻法是无效的,即使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自行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的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需经过法定程序,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