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子女,即非婚生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使用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夫妻一方抛弃孩子构不构成遗弃罪,还要看遗弃行为有没有造成情节恶劣的后果,如有则可构成遗弃罪,没有则不会构成,不能仅从夫或妻一
如果父母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本人或另一方监护人可以起诉当事人维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不能达成共识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由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子女存在伤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4.对于低收入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按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改动也是大家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很多人认为只要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就可以为孩子更改姓名,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根据我国《姓名登记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办理; 因此,未成年子女需要更改姓名的,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办理,仅有一方是不能为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的。
子女不赡养老人能分到财产吗。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实施家庭暴力可以视为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因此,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时不易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