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有的权利有: 1、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非婚生子女有的义务有: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案中,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
继父母离婚时是不需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的,如果继父母同意抚养继子女或给付抚养费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离婚后子女的占地补偿款应该由拿到抚养权的一方保管,不得处置。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防止任何人侵犯。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
索要子女抚养费的民事起诉状,首先需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好列明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写明致送法院及起诉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
法律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
可以要求变更。具备下列事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
子女能代替父母写遗嘱,但是写的代书遗嘱法律效力比较低。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