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子女可以隔代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离婚纠纷时,双方都争夺子女抚养权,确定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抚养权需要视情况而定,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 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
法律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抚养人月收入的20%-30%,司法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要承担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离婚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由男女双方轮流抚养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搜集以下方面证据有利于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处理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
可以轮流抚养子女。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 但是存在下列情况的,不适宜轮流抚养: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的。 2.一方因健康问题无法抚养子女的。 3.一方品行差,甚至有不良嗜好,对子女成长不利的。 4.一方因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