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颁布实施的《婚姻
【法律意见】女方和前夫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的姓名是经过父母二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在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名字,必须经过再次的协商。所以,离婚后孩子的姓名的更改,是
第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方面因素来确定。第二、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法律意见】归女方抚养,男方给抚养费,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女方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后,如果以后对方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