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 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父母离婚后子女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必须要继续给;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离婚了老婆不给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离婚协议为证据,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状况、文化程度、居住环境、工作性质等。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如果男方有抚养权的一方,不抚养孩子,女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情况下不抚养孩子也就是不支付抚养费,此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出轨也就是一方过错,这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没有关系。子女抚养权就根据双方财产、接受教育情况、与子女生活关系、与子女感情、子女年纪、子女意愿(10周岁以上)等方面确定的。 抚养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1、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 2、2-10周岁:综合考虑各因素(包括双方的条件,孩子成长的环境等)。 3、10岁以上: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结婚后一方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孩子上户口。根据《公安机关便民措施三十条》的规定,新生儿上户口随父随母自愿。 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直接到到似给小孩落户的男方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即可。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监护人是谁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的生活来源是继父母提供的,那么继父母就是未成年人的后父母算他的合法监护人。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