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二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共同生活作为一项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
争宝宝抚养权需要的资料: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是享有同样的权利,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够解决的,就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向法院提出告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判断决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6岁生宝宝的是无法上户口的,按上户口的有关规定,孩子上户口需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缺少准生证可以用足额的罚款单代替,其他证件是不能代替的,只有补办,补办结婚证必须达到结婚年龄。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
离婚后宝宝抚养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
宝宝不满1周岁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宝宝一般由母亲抚养。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之后确定,当然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离婚夫妻都是会协商一致的;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行使探视权一般是不可以带走孩子的,但是经过对方同意一般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