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另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与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总之,当事人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若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不作为,当事人还有一定的救济程序,即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区别是提出的主体不同、提出的程序不同等。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以下情形处理: (1)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