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行政复议审查期限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限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劳动仲裁不主动审查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与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中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保持一致,从而让仲裁时效回到了当事人的抗辩权范围之内。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同样不应当主动适用仲裁时效审查当事人的诉求。
1、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为15天。 2、审查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3、对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审查逮捕期限根据拘留状态、案件性质和办理机关不同,最短为 7日,最长可达 20日。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律程序要求。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纪委案审工作规定,立案审查的期限为不超过九十个工作日。 然而,在面临某些特殊情况之际,如需向上一级纪检机关申请同意,则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但每次延长期限亦不可超过九十个自然日。 2.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特定程序和申请后,有权对涉事人员进行深入的调查谈话,以及查阅、复制相关的文件资料,同时也有权查询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以及暂时扣押、封存、冻结涉案财物,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必要措施的要求。 3.同样地,审查的总时限依然是九十个自然日。 若遇特殊情况,欲向上一级纪检机关申请延长审理期限,每次延长期限亦不得超过九十个自然日。 当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因为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是维系国际商事仲裁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对于保障仲裁机构向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提供公正和充分的救济;保证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正当、裁决公正以及维护仲裁效力与执行力都具有积极意义。
因为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是维系国际商事仲裁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对于保障仲裁机构向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提供公正和充分的救济; 保证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正当、裁决公正以及维护仲裁效力与执行力都具有积极意义。
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法中所说的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和音响、数据和有形文字资料反映出来的,可以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客观证据。对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应遵守下列规则:一是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二是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三是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