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法院开庭判决一般需要三四个月时间。判决开庭应当提前告知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容留他人吸毒,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院宣判指法院对当事人宣布案件的判决。也是“宣告判决”的简称,法院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宣告对案件的判决。我国法律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公开宣判。 法院宣判分为定期宣判和当庭宣判两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一般来说,法院已经宣判,但是没有下判决书,结果是不会改变的。 法院开庭后,法官会在审限内出具判决书。已经宣判但没有判决书的,是因为法院适用的是当庭宣判原则,当庭宣判的,因制作判决书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此,法律规定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诈骗罪开庭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场宣判,要根据法庭的审理情况和审理结果来确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从正式批捕到宣判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宣判。实际期间还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判决书送达羁押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正式收监后的五日内向家属发出通知书。 根据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