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也就是宪法宣誓。且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故宪法宣誓则是在2018年2月24日设定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宣誓于2018年2月24日设定的,在宪法第二十七条内新增加的一款,也就是“宪法宣誓”。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入职时需要向宪法宣誓的人员包括: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宪法宣言是在2018年写入我国宪法。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一、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举行,具体时间由各地党支部自定,大多数单位的党支部选择每年的七一举行入党宣誓,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二、根据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第216/217要求: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受其为预备党员后不久及时举行,不能放在专为正式党员之后。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宜集中到一起举行入党宣誓,短时间内连续批准的可以集中宣誓。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因为宪法是管国家的、管政府的、管执政者的法,是保护公民正当权益的法,也是其他一切部门法的法——简言之,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是新党员在入党时对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同时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规定,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关于宪法的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一、单独宣誓: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 二、集体宣誓: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三、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四、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仪式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均可。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