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另外,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 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 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员不适用拘传措施。在实际中,拘传往往是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关押,没有拘传的必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故,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
党员拟发展对象是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入伍填女朋友的信息,是因为这是家属信息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掌握家属信息,以防止出现由家属的裙带关系,而引起的违规违纪或者贪污腐化等问题。 另外,这也是对军人的一种特殊对待,毕竟军人结婚是件复杂的事情,军人恋爱要打恋爱报告,结婚要打结婚报告,是需要填女方信息的。军队允许正常男女关系,但是不允许乱搞男女关系,这也是保护女方的一种措施。
“雨露计划”的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每生每学年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
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外部行政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1、外部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被管理关系。2、内部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及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领导被领导、管理被管理关系。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行政违法相应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除个别情况除外,行政被处罚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人本人。就交通违章处罚而言,由于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现象极为普遍,如买卖不过户、出借车辆、盗窃车辆等,再加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管理部门“电子眼执法”,电子眼中的违法者未必是车主,所以车辆违章即对车主处罚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