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都属于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的罪行,属违法行为。大家肯定都很疑惑,在这两者之间,究竟哪一种罪的罪名更重一些呢? 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哪个严重,需要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具体分析。根据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上来看的话,聚众斗殴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而寻衅滋事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所以综合来看寻衅滋事更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