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其中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目的,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不相识的人。纠集亲戚入室报复打砸属事出有因,并非是无事生非、肆意挑起事端而无故殴打他人。因此,当事人无故殴打他人不符事实,不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可以被判处缓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寻衅滋事罪,不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而是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包括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秩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有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实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行为人若实施上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也规定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欧阳律师建议:夏季在外饮酒要适量,公众场所打架斗殴情形恶劣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拘留。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 1、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公共场所,而其他聚众扰乱行为的地点只是在公共场所; 2、犯罪的人数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可以是三人以上的群体,也可以是单个人,而其他聚众扰乱行为必须是三人以上达到人数众多。
疫情期间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涉嫌侮辱罪和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