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醉酒将小区其他业主打伤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不应因为其意识不清而不负责任。
小区业主不可以随意砍伐小区内树木。 小区是大家的共同家园,小区绿化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业主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改变住宅的用途,住宅主要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盈利的需要。用住宅开店是一种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如果想在住宅内开店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并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小区可以自己成立物业来自治,但不能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若是业主要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则必须按照合法的程序来办理,例如资质手续、招标流程等等,并且还不能制定自己来管理公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自治的最好表现。虽然现在大部分小区都是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但是也有的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通过业主自己来管理,这种业主自治的做法在民法典中得到保护。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法处理业主不交物业费如下:物业公司可以先行协商敦促交付,在协商不成且已履行催告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是小区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针对经营活动收益分配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