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置晾衣架是违法的。外置晾衣架是属于违建行为,并且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装室外晾衣架会影响整个小区的美观,会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利益,并且外置晾衣架是会有安全隐患的,因此小区内是不能外置晾衣架的,外置晾衣架是违法的行为。
小区内违规停车被撞,应当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小区内违规停车被撞的,若对方没有过错,则被撞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小区业主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不让外卖进去当地的物业管理局投诉。物业有权不让外卖进,但是具体情况看物业管理条列,是否得到业主的许可和物业的同意,因为小区门禁属于物业管理,而物业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区域有管理权。如果是疫情期间,为了公共安全,还是谨慎进入为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我国民法典关于小区停车费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小区内用于汽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民法典》本条的施行,使得困扰了人们很久的停车费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保障了业主们的权益。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区域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4)物业服务用房;(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首先小区门前的空地属于公家所有,在种树之前应该和所有的业主进行商量。可以找到相应的业委会或者物业部门进行调整协商。在没有取得同意之前,不能轻易进行植树。其次,在获得种树允许后,应该衡量在小区门前多少米外开始种树。树生长速度较快,茂密的树叶可能会遮挡楼上住户,在暴雨天气掉落的树枝可能会误砸行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最后要确定树木的所属权。一旦由于树木而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找到第一责任人,避免到时候出现权责分离的现象。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地下车位依法具有产权。地下车位面积列入公共面积分摊,无法办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部分地下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